“兴观群怨”说主要是孔子针对《诗经》的社会功能而做出的解释。所谓“兴”,就是指《诗经》可以引起人的联想;“观”指阅读诗经可以观照社会,观风俗盛衰,形成对社会的认识;“群”是指聚集起来,也就是同别人交朋友;“怨”即不满,指抒发对社会现实的不满。
“兴观群怨”说见于《论语阳货》篇,其全文如下: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
在孔子看来,《诗经》不仅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一部“反映社会的镜子”,也是一本教材。孔子自己说过“不学诗,无以言”,诗不仅是审美的,更是功用的。诗可以表现内心,更可以认识自然,甚至可以参与政治,与人辩论(《论语》中有不少记载孔子及其***用《诗经》中的语句进行辩论的例子)
《论语·阳货》: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大概意思
孔子说:“学生们为什么不学《诗》?《诗》可以激发人的感情,可以洞悉人的内心,可以促进人的团结,可以学得讽刺的方法。近到可以明白侍奉父母,远到可以明白如何侍奉君主;还可以多认识一些鸟兽草木的名字。”
兴观群怨出处便在此,
简单地理解即 ——
兴:联想 观:观察 群:合群 怨: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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