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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是什么文学流派的

  1. “学院派”研究“网络文学",是”精英“与”平民“的对话吗?

学院派”研究网络文学",是”精英“与”平民“的对话吗?

网络文学以其低门槛,吸引了大量的网络写手,一时间,***都能写小说,***都能当作家。十分热闹,更令传统学院派眼红的是网络作家的年收入,竟然可以上亿,这不是传统作家所能想象的,这自然吸引他们的关注。这也无可厚非,君子爱财,只要取之有道就行。

另外,随着读者群体被小白写手的低级文喂得吐,读者的审美也在不断提高,开始回归学院派创建的思想性,哲学性,这也让学院派看到市场的希望。学院派也是人,自然要承接一下这种黄灿灿的好东西。

可见,所谓的对话,更确切讲应该是殊途同归的转型与回归。网络的小白文已经没有时常了,学院派的阳春白雪离大众太远。如何柔和,即有趣味性,又有思想深度,才是未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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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悟空小秘约题。

学院人追求,引经据典的为雅。

民众追求的是实用应用的技艺及口诀,讲究的入歌头为纹饰,再讲究的以谚谣为纹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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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求玄中玄,一个求好用通灵。

文学上学院讲究:才子.佳人.帝王.将相的杀夺及享有.享乐.享用.享受工农制品.产物。

民众仅:寓言于故事里,启蒙幼童,显喻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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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想是对的,学院派迈开的第一步,接着就有第二步产生。如实地讲,这几天我在网络平台溜达,发现网络上的发展,形容为势不可挡。为啥?一些网络民刋微刋,收稿发稿,推送交流非常活跃。比起官刋人流的一小撮,要有以后的趋势。微刋,不挑鼻子眼。虽没稿酬,还那么多人参加。(尽管他们写作的水平有限,可以历练)。我估计,这将是中国文化的微流派,民流派的产生。也有带着国家,某省,某市会员名号的作家,诗人,光顾民刊微刊,这不能不让人思考。原因是什么?也有民间独秀。写的文章诗歌都很好。至于,谁与谁对话,是要功底的,艺术的。也可入围其间,也可放弃塞外。各自东西。

现代社会,在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各个领域应该只有专业水平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现实生活中,等级观念依然存在于某些人的头脑之中,有些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或者更多占有话语权的人,或者更多地占有过教育***的人,就自视为“社会精英”,视下层人士为草根或者平民。其实任何人,在他所从事的具有专业领域里,只要具备了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他就是这个领域的“精英”人士。哪怕是种地的农民,砌砖的民工,他们都可以是这个领域的精英,也是这个社会的精英。

中国传统上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过去有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体现在社会生活里,就分成一个一个不同的阶层。不同的阶层是没有对话权的。在封建社会里,平民是没有发言权的。现代社会,固有阶层被打破了,***平等,***平等,上至国家领导,下至平民草根,都有了自己的发言权。特别是网络出现以后,平民更是找到了一个直通天阶的平台,自由表达意志的平台。无论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这个平台上自由对话,自由发表意见,自由表达自己的意志,包括文学创作者和普通写作者,当然也包括网络文学的创作者。

“学院派”与“网络文学”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只是写作方向和方式不同。“学院派”更关注文学的深度表达,”网络文学“更多关注生活广度的表达,“学院派”的受众更多是圈内人士,网络文学的受众更多的是平民与普通人。所以,所谓的“精英与平民的对话"这个命题本身就不成立,也不在存在。学院派对网络文学的研究,更多地是对一种文学现象的关注与研究,对一个时代的新兴文学的研究,绝对不是精英与平民的一种对话。

【传媒写作类话题】

谢邀。“学院派”研究“网络文学”是所谓的“学院派”的自由,“网络文学”的写手们喜欢不喜欢“学院派”对于“网络文学”的研究也是一种自由;于是,两种自由对在一起,就不可能也绝不是“精英”和“平民”的对话,与自由并列的是自由自在,不是俯视和仰视关系,不存在“精英”和“平民”的场景。

暂不论有没有“学院派”,高等教育的师资和生源均来自平民教育,不知何时何地变身为社会精英了;“精英”的产生毕竟来自于“平民”,而“网络文学”毕竟是文学,文学即人学,不与“平民”同甘共苦的“精英”,则必将无问西东、无以生生不息了。所以说“学院派”不存在就等于“精英”不存在。

“火与火相遇是一起烧,风与风相遇是一起吹,水与水相遇是一起流,献身者与献身者相遇是一起走:虽则有不同的火,风也有不同,有不同的水,事业也有不同的。”这是诗人、散文作家、翻译家和教育家李又然在延安《中国青年》上发表的《致非世界语同志们》一文中的一段诗一样的警句。

理解,“网络文学”研究者们,无论置身校园内外,须切忌以“学院派”身量自居,最理想的情形是放下身段,钻进“网络文学”里边,以融文化态度同步探究。我在上个世纪末写杂文《市民荣辱论》膺《中国青年报》奖,收入《中国青年杂文选》一书,就是讨论不屑小市民的人是否大市民。

美食家”未必能当厨,“调酒师”未必能豪饮;开小客车的人给骑自行车的人订规矩,要像懂法的人听人民陪审员的判决意见⋯⋯ 懂与不懂是在知与不知之间,最怕的是半懂不懂、不懂装懂误人子弟,这样的人绝不少见。我的意见和建议是,研究“网络文学”者们,应以《“网络文学”知多少》开篇。

总之,“网络文学”因有网络则顺势而为,还是少年时代就长成为青年个头,绝无可能简单会确认为网络+文学的联合词组或偏正词组,切忌搞“概念***”贴标签。附着物永远不能替代本原体,全新的写作形式就该建立全新的理论根基;真正要体现的更简单明了: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最是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