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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表现对象

  1. 文学的审美性与以丑为表现对象矛盾吗?为什么?

文学审美性与以丑为表现对象矛盾吗?为什么

不矛盾。

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写的并不美,尤其是腐肉生蛆虫那段,读来蛮恶心的。但是并不影响他的诗成为有文学价值的诗。

可以这个问题再放大些看,放到文学美学领域,可能视野会更阔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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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上,审“丑”也算是审美的一部分。美丑本来就是个人化的东西,有些人觉得这个东西非常好,有人觉得也就一般般。这和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有关,是人根据以往经验(见识的,听说的,亲身经历的)做出的判断。

文学上的审美性其实本来就蛮有矛盾的,每个人对作品接受程度都不一样,看到的东西也会不一样。

推荐看一下朱光潜先生的《谈美》,宗白华《美学散步》,以及一些美学著作,一般都有涉及审美美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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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以我浅薄的知识基础回答下吧,文学作为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首先需要矛盾来更好的体现主题表达思想,那么美丑就是一个通俗浅显的矛盾点,以此点引爆人对善恶美丑的思考,一种惯用套路吧;其次呢,既然是艺术,那就不能太直白,要给人以想象空间,用丑来表现美,用恶来体现善,好比红花得有绿叶配,要不然容易审美疲劳。就这样了,别的超出知识积累了。

感谢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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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水平咱也不敢妄加评论,毕竟文学修为不够!不过说起文学的审美性与以丑为表现对象矛盾吗?那肯定是不矛盾!

首先我们有一种文学修辞方式叫比喻,把美人比做鲜花,而还有一种反喻,把美人比做一种难看的花或者把丑人比做一种好看的鲜花,而我们更多的时候把许多好品德也比做好的东西,比如说玉质兰心等等

再次我们学的更多的是用反衬的说法,就像两个人站在一起一个人长的很丑,另一人其实长像也一般,但就是因为两人一比较,你觉得另一人长的如此漂亮!

文学中你就一味的赞美或者夸奖某人某事,谁听了也腻,一来个剧情翻转,众人立马被拉回了口味!

我是倒骑毛驴走天涯,对于文学这样专业的问题说点业余的,希望大家能支持

1、依马克思的观点,事物都是“矛盾统一体”,美与丑也不例外!

2、追寻“美”是人的天性!这说明了大家都有对所谓“美”的偏爱,但何谓“美”?一没有标准,各花入各眼;二,如果没有“丑”的衬托,怎么突显“美”?

3、审美审美,一个“审”字说出了关键,是需要标准和措施的,即使统一了标准和措施,可是因为视角、前提条件、认知、环境等,甚至情绪的影响,有些曾经的“美”可能就不那么美,甚至于“丑”了...

4、这个世界不只有阳光,还有黑夜和灰色地带;不只有“美好”,还有“丑恶”,还有更多不好界定“美丑”的东西!文件创作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有不同的表达诉求,也有不同的表现手法

5、以“美”为表现对象颂扬所有美好,并不代表可以遮盖还同时真实存在的“丑”;以丑为表现对象,深刻揭露“丑”的体质,有时更能突显“美”的可贵,更能唤起人们对“美”的珍惜和珍爱,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6、大数的文件作品中,“美”“丑”都是同时存在的,这既符合社会常情,也可以通过强烈的反差对比,更好的突出主题,达到还原真实人性、事物本源的目的

7、审美可以当作一个视角,既然是视角就应该有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不回避性),“丑”也是真实的,对待表现“丑”的文件作品应给予客观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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