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世纪著名的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大师,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对当代法国文学界以及当今整个学术界都产生了深远影响,这是其他文艺理论家和批评家难以企及的。
第一,文本理论的内涵:
在罗兰.巴特的眼中,文本不是产品,不是最终的成品,而是一种动态的生成过程,是一种实践,并永远处于一种变成崇拜对象的过程当中。从静态上来说,由于编织的无规律,文本也就没有确定性的结构和规则,是多元化的,文本之间是互文的,即相互交织,相互指涉,所以,文本是复数的;从动态来说,文本是在写作和阅读的思考过程中产生的,是一种动态的生产过程。
第二,作品与文本的区别:
罗兰.巴特认为作品是具有实体的物质存在,而文本是创造的过程性存在。作品是自行显示、呈现的;文本是人们论证、阐释出来的。而且,文本突破了题材和固有习俗,强调不稳定性,不像作品被认为有固定、确切的意思,所以,作品是接近所指的。
第三,文本理论强调读者参与创造:
他将文本区分为可读性文本与可写性文本,据此,也将读者分为“消费式”的读者和“作者式”的读者,并强调读者对“可写”文本的主动发现、完成和再生产意义,在消费文本的同时,也在生产文本。
第四,文本理论的阅读和意义:
他认为文本是语言创造的一种体验,是一个由语言构成的抽象领域,是读者与作者共同参与的语言空间,是语言的游戏。他进而提出了文本的复数、文本的繁殖性,并论证和深化了由克里斯托瓦提出的交互文本性理论。阅读、意义、文本,这三者的概念是相互联系的。在此,我们必须指出“文本无中心”。“由于没有中心,在无限的意指过程中,每一个所指又变为新的能指;符号的意义或意指过程无法停止和终结。”
结语:综上所述,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是在对作品与文本进行区分的基础上,对文本的特点、分类以及如何创造文本的一系列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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