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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文学作品民国,民国时期乡土***

  1. 谁能讲讲民国时期的民情、法律、土地承包等情况?

谁能讲讲民国时期的民情、法律、土地承包等情况?

我们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讲我们村解放前有四户富裕人家,首户家里有一个大门楼,两排房子约二十多间,西北角还盖了一个两层楼。土地有一两千亩,在烟台青岛和东北有生意,开客栈和杂货铺。第二名就是纯地主,土地一两千亩,一排瓦房约八间正房。是村里的保长。第三名约有五六百亩地,家里有两个教书的先生,两排草房约十几间。第四名是家里有油坊,土地四五百亩,五个儿子,每个儿子有六间草房,并且大儿子是一个更大地主的管家,相当于职业经理人。这几家都有长工。其他的农户基本都是有十几亩到七八十亩地不等,都是自己耕种,一般不雇人。

民国时期土地是私人的,自家有田的自家种,除上缴赋税外,自吃有余的自己处理,家里有山的就自己砍柴,自家烧火做饭有余的也自己处理。家里没田的就租人家的田种(小部分人家田多人少或距离家远的),上交赋税和田租才能自己吃或自己处理(过去没农药化肥,产最低),山只能买别人家一块,今年砍了明年还要买(年年买)。家里有钱了就去买别人家的山,田,房等。那个时候国家没有田的,所以也就没分配。

我给你讲一个民囯时期,我爷爷辈土地纠纷故事这个故事是我父亲,给我讲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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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解放前民国时期,我们家有两个邻居,因为,土地边界发生了***,两个人一起,去县衙门打官司的故事。

早在解放前,我国的土地,是私有制,契约制度,不象现在土地是国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制度。

我们知道,如果现在农村土地边界有***,农民可以找村委会,戓者是找镇***调处解决,而解放如果农民土地有***,只能带着双方的土地契约文书,到县太爷那里对付公堂,有县太爷大人,审判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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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离县衙门有五十多里,过去交通工具,只有两条腿步行。

话说两个发生土地***的邻居,吃完早饭,一起结伴前往县衙门打官司,步行走了一上午,才来到了县城,这个时候他们两又饿又累,就来到了一个小饭馆,想吃点饭,下午好有力气打官司。

他们俩正在吃饭的时候,发现对面桌子有两个,穷秀才律师,一个是土地***被告方律师,一个是土地***原告方律师,他们俩正在大鱼大肉的吃着,小酒喝着,起草商议他们俩手里,同一个土地***案件,看看怎么样才能,更托善的吃够原告,吃被告,***书状子,怎么样写,才能让原告和被告律师得到大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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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我们的那两个邻居,饭也顾不上吃了,都在那听两个律师,争论通过这个土地***案件,分脏问题

因此,两个人都听得傻眼了,你看我我看你,心里都在想,咱俩图的什么呢?为了那一寸土地,跑这么远的路,花这么大的代价,最后还让两律师给耍了。

两个人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还是原告,那个邻居先发话说,我不告了,咱们俩回去吧,就按你说的土地边界尺寸办吧,被告说咱们回去吧,还是按你说的办吧,到现在我才领教了,天下衙门一样黑,这句话的道理。

其它的我不懂,关于土地是私有世袭制,每个县设有税契房。掌管本县户藉和土地归宿情况,到秋收以后,拥有土地的农户便用当时的流通货币到税契房完税。土地有卖天变便,必须到税契房公证,所以当时的土地制度还是比较完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