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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理论空间批评心得体会

  1. 文学作品的研究是否存在很多过分解读的现象?

文学作品研究是否存在很多过分解读的现象?

个人以为文学作品研究中存在过度解读。

每一部文学作品,作者创作时有其目的性,表达了其感想与诉求,也有其写作特点。所谓“诗言志”,这里可以把“诗”延伸为一般的文学作品。

对文学作品的研究,或者说对其的分析应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如果脱离了历史背景,结合作者本身情况,是很容易把个人以为的观点替代了作者的本意。当然,有人会说,作者作古远矣,或作者不详,那如何结合作者本身?这的确是个问题,但应该还是有迹可循的,可以参照同期作品,也可以直接翻译,少加点评,保持原滋原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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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读书不求甚解”。这是陶渊明写的。传来传去,出现了断章取义,以为不需要好好理解。其实还有下句是“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意思是每当对书中的内容有所领会的时候,就会高兴得连饭也忘了吃。他的本意是不提倡“甚解”,也就是说不要太关注细节,要领悟文章的精要、主旨,从大的方面来着眼,没必要去扣字眼。

文学作品的过度解读,个人认为有两方面:一,过度的挖掘文章的含义,无限的拔高作者思想及创作主旨。当然作品需要研究和解读,也可以有一家之言,但言之要有物,要有据,相互论证,论证合理。一味地拔高,一味地往高大上扯,未必能服众,说服读者,反而适得其反。真正的点评与研究,要“引人入胜”,“引人”参与思考,参与品读。

二,过度的对文字等细节深挖猛扣,对遣词造句强行解释。诚然,好的作品,在文字的作用上有特色,有精妙之处,读到妙处,会有“拍案叫绝”之感,但有些分析就过了,恨不能每段落、每句话都要找出闪光点,大有不说出个,不放手之意。看过孩子阅读理解作业的人,估计深有感触,有些答案实在无语,强拉硬扯,只能承认自己理解能力有限,以答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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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会过度解读呢?当然,作为文学作品的研究者,以此为业,是其本职,也可以发表个人观点,换句话说,就是为了“五斗米”,混口饭,这里没有贬低之意,工作而已,能尽心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是值得表扬的。有时会为了“创新”,“突破”一下也无可厚非。

但有一部分人,以博眼球为目的,“标新立异”,“语不惊人死不休”,那就真的过份了。不同意前人的研究还算客气了,会用“商榷”算是礼貌了,甚者直接“打翻在地,还踩上一只脚”。标题吓人,内容唬人,断章取义,生拉硬拽。

文学作品研究本就是各家各言,侧重点不一样,方向也不一样。“一家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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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比如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这首词里面的:但愿人长久 ,千里共婵娟,本来是作者形容自己跟弟***由的兄弟情谊,现在人却往往用来形容情侣之间的关系,不知道这个算不算过分解读

对文学作品的过度解读应该不仅仅存在于文学研究之中,在老师授课的时候也不少见吧!我还清楚记得小学时候老师给我们讲《悯农》,就短短二十个字,四句话,逐字逐句解释,每一句话一个中心思想,然后两句话合起来又是一个中心思想,最后还有整首诗的中心思想。一首诗一节课讲不完,听课笔记要整整两页纸,现在想想还很痛苦

说这些,并不是否认对文学作品解读的必要性。相反,我认为对文学作品进行研究解读是必不可少、很有价值的。我们通过对文学作品多角度的阅读研究,利用自身的阅读期待进行反思、批判,不但可以拓展自身的思维空间,并且经过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还能收获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

1,以作者为主体

“理解一位作者要像后者理解自己一样好,甚至比他对本人的理解更好”。———施莱尔马赫

这是文学研究主体变化的第一阶段,施莱尔马赫是代表人物,他是诠释学的奠基者。他认为,文学研究追求的是带领读者把握文本中呈现的作者原意。要在心理上重新体验作品创作者的心境与精神状态,由此重建作品的精神世界

他的这种观点与我们中国传统文化重“情”极为契合,按照我国文化传承欣赏理念,“神”比“形”更重要。而“神”就来自于对作者情感的体验和理解,或悲愤,或激昂,或清净无为,通过理解和体验作者的情感引起共鸣,获得精神满足。

2,以作品为主体

这个观点最早是由狄尔泰最早提出,他说:

“理解从来不是直接的,它是理解者通过自身对作者心理过程的`体验'来重建这一过程,以达到对本文的理解”。

也就是说,对文学作品的解读和研究必须以作品本身为主体。通过对作品的创作过程作心理学上的还原,悉心体验,彼此认同,藉此进入作者的视野,才能重建整个创作的心理过程,揭示本文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