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西方文学是生长在现代非理性主义文化思潮的精神土壤中的,这种文化思潮酝酿于19世纪欧洲自由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在西方社会进入垄断资本主义后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普遍流行.它是对西方近代理性主义文化价值体系的反驳,也是对整个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不满与反抗,其中凝结着现代人对自身的价值与命运的深刻思考. 1.现实主义文学 ①欧美现实主义文学 代表人物: 萧伯纳<巴巴拉上校> 罗曼·罗兰<约翰·克利斯多夫> 海明威<永别了,武器> ②苏俄现实主义文学 肖洛霍夫<静静的顿诃> 高尔基<克里姆·萨姆金的一生> 2.现代主义文学 现代主义文学的主要流派是:后期象征主义、表现主义、未来主义、超现实主义和意识流小说等。
①后期象征主义 代表人物: 托·斯·艾略特(英)《荒原》 保尔·瓦莱里(法)
②表现主义 卡夫卡(奥地利) 奥尼尔(美国) ③未来主义 阿波利奈尔(法国) 马雅可夫斯基(俄) ④超现实主义 安德烈·布勒东(法国) 路易·阿拉贡(法) ⑤意识流*** 马塞尔·普鲁斯特(法) 弗吉尼亚·伍尔夫(英) 威廉·福克纳(美) PS:这可是本人翻书查出的哦,不要进行非法***粘贴,版权所有,***无效!! 楼下的,也许你说的是对的,可是每个学者都有自己的观点,我的引用于郑克鲁的,不知道你的观点出自何处.希望回答是权威的
1、哲理法学派 由德国的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从法的外部着手,把他们的法律观建立在自己的哲学基础上,呈现出鲜明的形而上色彩。康德具有自由主义倾向,而黑格尔则具有国家主义倾向。
2、历史法学派 这个学派以胡果特别是以萨维尼为代表,他们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一个民族的文明发展而自然地、逐步地发展的,法的主要形式应当是习惯法。 可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趋于保守,成立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法学派”。
3、分析法学派 分析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边沁和J 奥斯汀。他们强调对法着重进行法理学上的分析研究,轻视甚至是否定对法进行价值研究。提倡运用纯形式逻辑和推理的方法揭示或认识法的共同概念、原则和特征。
20世纪文艺批评理论流派主要是从尼***的唯意志批评理论开始的,即理性转入非理性为中心。流派确实非常庞杂,期间的关系也不是很好总结,目前来说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之所以按时间是因为各流派之间存在一个”针对“和”继承“的问题。这种批判再批判的现象确实构成了文论史的主要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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