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文学
文/大悔忆智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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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说文学是生活能动性的创造?
就是说文学不是对生活的照抄,而是加入了作者主观能动性,加入了作者思想、情感、才华、创造性所产生的第二现实——不是生活那样的或者生活根本没有的。
小说则是经过作者三观审视,经过作者思想分析,经过作者情感过滤的或想象出来的生活。
最典型的是那些政论性的***,书中人物、背景、情节(现代、后现代***可能没有情节)都是为证明、阐述作者从生活中提炼或人为设定的“主题”服务的。最拙劣的是“主题先行”、“直奔主题”。
还有一种典型是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悬念诱人,***迭起的***,即所谓通俗***和大部分网文,一些是善良美好的愿望,一些是对现实的逃避和追求***的意淫。
第三种典型是真正深刻睿智的***,这些***所反映和表现的是大众所看不见的有别于事实的真实的本质的真实或者说人类终极命题的真实。
文学作品创造性的反应了生活现实。既有对美好生活未来的艺术性期望,也反视着生活的过往。以此,回馈给现实生活的人们以极大地期许的动力,来创造美好的生活。可以说,文学艺术是对生活能动性的创造。
文学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有句话,文学是生活的镜子。这是有道理的。但是,这句话不够严谨,文学反映生活,但不是像镜子一样,对生活原封不动的照搬再现,而是经过作家或作者主观世界的分辨,取舍,扬抑,再创造等等之后的展现。所以,文学不是机械地照搬生活,一成不变的反映生活,文学在反映生活的过程中,作者必然会主动加入自己的主观意识,表现出作者对生活的态度,立场,爱恨。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也是作者对生活典型化的提炼,加工和创造。所以,文学对生活的反映是能动的。而非被动的或机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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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文学离不开人与人的生活?
其一,文学是人学,离不开人的喜怒哀乐与生活情景。只有反映了人们熟悉的,至少是能够理解的情感与生活现象的文学作品才能为人们所接受。
其二,文学的客体是作为整体的社会生活。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也以社会生活为研究客体,但它们所研究的是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某种规律。而作为文学创作客体的社会生活则是整体性的社会生活,是完整的生活场景,是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三,文学的客体是有特征性的社会生活。那些富有特征性的生活现象才能成为文学的对象。
其四,文学的客体是具有审美意义的社会生活。所谓审美意义是指社会普遍认可的审美原则,或者人们普遍具有的审美趣味。
其五,文学创作的客体有时是那些看上去完全是自然状态的景物,似乎与社会生活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实际上也属于社会生活范畴。因为是通过人的感受来描写的自然,人化的自然。
《礼记·乐记》中写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
归根结底,文学是对个人修养、见识、内涵及思想的培育,文学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改变一个人、塑造一个人,使人更有智慧,更有创新意识及能力。
因为,好的文学,包含了传统价值观、思想文化、***道德、历史经验等等包罗万象,能够全方位的让人了解世界,认识自己。
此外,最重要的是文学基本是前人对自我理想生活追求的一种表达,具有很深的美感内涵。
一个人对文学追求的高度,决定着一个人对生活品味追求的高度。文学造诣越高,对生活美和理想也要求越高,那么其创新要求越迫切,其能动性也相应会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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