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是文艺学三个分支之一,与其他分支有极其密切的联系。文学理论不同于文学史、文学批评,它具有普遍性,揭示的是文学研究中的一般性规律,起指导作用;而文学史、文学批评具有特殊性,它们包含着具体的作家、作品、文学现象,是文学理论研究的基础。
(二)文学理论的对象和任务
1文学四要素的观点
文学的四要素包含世界、作品、读者、作家,这四个要素共同组成了文学活动。这一观点是由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中提出的。
2文学理论的任务
(1)文学活动发展论:文学活动是伴随着人类共同发展的,随着时代的变化,文学活动会呈现出不同的历史特征,而文学理论就是要去发现这些特征。
(2)文学活动本质论:文学活动具有特殊性,不同于人类其他的精神活动,而文学理论就是要研究文学活动的这一特殊性,也就是发现文学活动的本质。
(3)文学创造论:文学以社会生活为创作的源泉,文学创作者通过特殊的创作方式将社会生活变为文学文本,而文学理论就是要对这一创作的方式与规律进行研究。
文学典型理论是指有关文学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的原理、原则。文艺学的一个门类。广义的文艺学,是研究文学艺术的科学;狭义的文艺学,只研究文学。传统的习惯把它分成三个门类:文学理论、文学史和文学批评。它们都以文学为研究对象,都要求把历史的、现实的文学理论与文学史和逻辑的研究结合起来。文学史重在对文学的历史研究;文学批评重在对文学的现实研究;文学理论则重在对文学作逻辑的研究。从古往今来的文学现象中,找出文学的本质和规律,揭示文学的不同形态的特点。
文学理论研究作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文学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其中包括它与其他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以及一切艺术所共有的普遍性,也包括它区别于其他艺术的特殊性;研究作为社会现象的文学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和所起的社会作用,其中包括它与其他社会现象共有的功能、作用以及它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所独具的功能和作用;研究文学作品的内容、形式及其相互关系;研究文学本身的不同形态(抒情的、叙事的、戏剧的)的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渗透和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文学种类、体裁;研究文学的创作过程及其规律,其中包括方法、风格和流派等等。
文学典型是写实性文学形象的高级形态,是人类创造的艺术至境的基本形态之一,也是中西文论共同发现和阐释的符合审美理想的范型模式之一,不过西方文论对它研究得更充分,理论更成熟而已。
虽然中西都有典型论,但典型(tupos)的概念,却基本上是由西方文论创立的。它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7世纪以前,强调典型的普遍性和类型性。
西方的典型观基本是类型说。如狄德罗就认为:如果“屠瓦拿财务员是某一守财奴”,“格里则尔神父是某一伪君子”,而文学作品中的“守财奴”和“伪君子”却“是根据世上所有的一切屠瓦拿和格里则尔来形成的。这要显出这类人物的最普遍最突出的特点,这不是恰恰某一个人的画像”。
18世纪后,开始了由重视共性到重视个性的转变,形成了个性典型观占主导的时期。黑格尔便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下文还将论及。19世纪80年代末,马克思主义典型观趋于成熟,把人类的典型理论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进入20世纪之后,由于艺术中心的转移,西方关于典型的研究相对显得沉寂,而马克思主义典型观,却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得到应用和发展,并成为中心议题之一。作为文学形象的高级形态之一,典型是文学话语系统中显出特征的富于魅力的性格。它在叙事性作品中,又称典型人物或典型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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