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与客体是一对镜像,公文写作者居于其中,必须具有双重视角,同时具备角色意识和对象意识;既要有领导者意识,也要有接受者意识。公文的作者不同,接受者不同,对公文的要求也不一样。
2、写作客体,即与写作主体发生对应关系、写作主体认识视野中的一切认识对象。包括一切被写作主体认识、描摹、评价的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外部世界与主观世界。
3、写作主体:是指在实践中建立起来的要领,它的核心在于能动性,即写作者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能力来创造。对写作主体认识越深刻,掌握的知识越丰富,才能对写作主体有个全面的认识与把握。
客体的基本形式:①自然客体;②社会客体;③精神客体。 认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包括: (1)实践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2)认识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
认识客体有两个主要特征:客观性。客体是客观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对象性。
认识的主体是人,是处于一定社会条件和社会关系之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的客体是进入人的实践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客观存在,即主体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什么如下:认识的主体 具备一定认识能力并从事一定的认识活动的人。认识主体是认识系统中的首要因素,对认识系统的形成及其诸要素的结合方式起着决定作用。
客体指被认识者,是与主体相对应的客观事物、外部世界,是主体认识和改造的一切对象。原则上说,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可以成为人类认识和改造的对象。
认识的客体是指进入主体认识和实践领域、被主体所把握的客观对象。在认识活动的结构系统中,认识客体是与认识主体相对应的另一基本要素。主、客体之间是相对而言、相互规定的。
认识客体是指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一切对象。客体的基本形式:①自然客体;②社会客体;③精神客体。认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包括:(1)实践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认识客体是认识活动中处于被动地位的一方,是主体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认识客体与认识主体是相对而言、相互规定的 特征 客观性、对象性、社会历史性(客观性、动态性与多样性)。其中对象性是客体最本质的属性。
认识的主体是人,是处于一定社会条件和社会关系之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的客体是进入人的实践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客观存在,即主体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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